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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沈阳帮人搬家时受了伤伤医疗费该由谁来承担

发布者:原创发布时间:2019-03-10 浏览量:5563 次

在沈阳帮人搬家时受了伤伤医疗费该由谁来承担 

我是沈阳市的一位居民。不久前,我的邻居林某要搬家。因为平时大家的关系很好,我就主动提出帮他搬家具。在我搬动桌子的过程中,因为桌子表面很滑,我没有拿稳,桌子砸到了地上,并把我的脚趾砸伤。为此我到医院治疗花费了上千元。我认为受伤是因为帮助林某搬家造成的,林某应该承担我的医疗费。可是没想到林某却说他没有请我帮忙,是我自己非要帮忙的,不关他的事。我能要求林某对我进行赔偿吗?
回答: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四条规定: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,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;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。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。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,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。
根据你的描述,你在搬桌子的过程中,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节,如果你在提出帮助林某时,林某并没有明确地拒绝你,而是默许了你的帮助,那么林某就应该赔偿你所支付的医疗费;如果林某在你提出帮忙时明确拒绝了你,你还依然帮他搬家具,那么林某就不必对你承担赔偿责任,但他可以在他受益的范围内对你进行适当补偿。